文章目錄
- 1 1)奉養父母扣稅條件:奉養父母可以扣除稅款
- 2 2)買電話可以扣稅嗎? Unifi可以扣稅嗎?
- 3 3)嬰兒母乳喂養設備可扣稅
- 4 4)6歲以下兒童教育可扣稅
- 5 5)體檢
- 6 6)個人教育費
- 7 7)高等教育基金(Tabungan bersih dalam skim SSPN)
- 8 8)人壽保險和公積金
- 9 9)教育和醫療保險
- 10 10)私人退休計劃私人退休計劃(Private Retirement Scheme)
- 11 11)對學校的捐款可以扣稅
- 12 2018年可扣稅21個項目列表
- 12.1 F2 父母親醫療費(a)或生活費(b) (只可以選其中1項)
- 12.2 F3 殘障人士基礎輔助用具(Max-RM 6,000)
- 12.3 F5 個人教育費(Max-RM 7,000)
- 12.4 F6嚴重疾病醫療費(Max-RM 6,000)
- 12.5 F7完整的身體檢查(Max-RM 500)
- 12.6 F8 生活方式(Max – RM 2,500)
- 12.7 F9哺乳器材(Max – RM 1,000)
- 12.8 F10 安親班或學前教育費用(Max – RM 1,000)
- 12.9 F11 SSPN儲蓄計劃(Max – RM 6,000)
- 12.10 納稅人幫孩子存入國家教育儲蓄計劃戶口(SSPN)的淨存款
- 12.11 F12丈夫/妻子減免或贍養費(Max – RM 4,000)
- 12.12 F14孩子養育金
- 13 報稅錯誤認知1:沒有報告額外收入
- 14 報稅錯誤認知2:所得稅表格報錯
- 15 報稅錯誤認知3:逾期報稅
- 16 報稅錯誤認知4:沒呈報物質福利
- 17 報稅錯誤認知5:沒有減稅證明
- 18 報稅錯誤認知6:收據褪色
- 19 報稅錯誤認知7:免稅收入作為應稅收入
- 20 報稅錯誤認知8:申請不受承認的捐款
- 21 報稅錯誤認知9:無法證明已經報稅
- 22 報稅稅誤10:沒有保存收據記錄
2020年報稅必知:2018年可扣稅消費項目
- 根據以下消費項目,你可以在2020年提交納稅申報表時扣除稅款,同時請務必記得保存消費收據。
1)奉養父母扣稅條件:奉養父母可以扣除稅款
- 為了減輕子女照顧年邁父母的負擔,納稅人可以扣除1,500令吉的稅(總計3,000令吉)。
- 但是,必須指出,這種減稅必須符合條件,而不是唯一納稅人享有。除非納稅人是唯一的孩子,否則必須與兄弟姐妹分享。
- 例如,如果納稅人在家有四個兄弟姐妹,3,000林吉特除以4,每個人只能享受RM750的平均稅收抵免。
- 只有在其他兄弟姐妹不符合報稅條件時,納稅人才能獨自享有RM3,000的稅收抵免。
- 如果只有一位父母還活著,納稅人只能從他們的兄弟姐妹那里平分1,500令吉的稅收優惠。
- 另一方面,納稅人可以獲得高達RM5,000的醫療費用減免、特殊需要和父母支付的護理費用減免。
- 但是,納稅人只能從父母的醫療費用及奉養減免中選擇其中之一減免。如果他們申請父母的醫療費用減稅,他們就無法獲得奉養父母減稅。
2)買電話可以扣稅嗎? Unifi可以扣稅嗎?
優質生活可扣稅組別(每項可扣稅高達RM2,500)
- 扣稅組別包括從現有的閱讀材料、電腦購買、體育用品、擴充到報紙購買、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科技產品、互聯網配套和健身會員費。
- 每組均扣稅,每年最高RM2,500。
- 換句話說,你購買報紙、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互聯網配套、健身會員,可以獲得高達RM2,500的扣稅。
3)嬰兒母乳喂養設備可扣稅
- 鼓勵母乳,2歲以下兒童的嬰兒餵養設備可扣稅RM1,000(2年1次)
4)6歲以下兒童教育可扣稅
- 6歲以下的兒童參加學前教育,可獲得RM1,000的扣稅。
5)體檢
- 身體檢查最高稅收減免500令吉。
6)個人教育費
- 最高可扣稅RM7000。
7)高等教育基金(Tabungan bersih dalam skim SSPN)
- 最高可扣稅RM6000
- 如果你通過國家高等教育基金(PTPTN)推出的國家教育儲蓄計劃(SSPN),為孩子儲蓄教育基金,你將從相關的淨存款中獲得RM6,000的稅收抵免。
8)人壽保險和公積金
- 最高可扣稅RM6000
9)教育和醫療保險
- 高達可扣稅RM3000。
10)私人退休計劃私人退休計劃(Private Retirement Scheme)
- 高達可扣稅RM3000。
11)對學校的捐款可以扣稅
- 不僅如此,從2019年起,所有捐贈給公立學校或教育學院的人,都有資格獲得個人所得稅減免。
2018年可扣稅21個項目列表
以下是2018年馬來西亞可扣稅21個項目列表大全▼
F2 父母親醫療費(a)或生活費(b) (只可以選其中1項)
F2a) 父母親醫療費(Max – RM 5,000)
- i) 由療養院提供醫療護理和治療。
- ii) 牙科治療(不包括牙齒美容)。
注意事項:
- 須由馬來西亞醫學委員會持牌醫生確認父母需要治療或看護
- 父母必須是馬來西亞居民。
- 該治療或看護必須在馬來西亞境內進行。
F2b) 父母生活費(Max – RM 3,000)
*奉養父母的孩子將享有3千令吉的稅務減免,每人分別享有1千5百令吉的減免金額。
注意事項:
- 享有稅務減免的報稅人必須是合法的孩子或是合法領養的孩子。
- 僅限一位父親最高減免1千5百令吉和一位母親最高減免1千5百令吉。
- 父母必須是馬來西亞居民且年齡超過60歲。
- 父母年收入不超過2萬4千令吉。
- 若有其他兄弟姊妹也申請扣此減免(每人需平分減免數額),請記得填寫HK-15並保存此資料,當稅收局審查時可出示此文件作為證明。
F3 殘障人士基礎輔助用具(Max-RM 6,000)
- 購買個人、伴侶、子女或父母殘障人士的基礎輔助用具。
- 基礎輔助用具包括醫療儀器-血液透析機、輪椅、義肢和助聽器,但不包括光學鏡片和眼鏡。
F5 個人教育費(Max-RM 7,000)
個人在大馬高等教育局所批准的國內高等教育機構報讀課程,課程範圍包括:
- (i)最高達大學水平(除了碩士或博士等級)-法律、會計、回教金融、技術、工藝、工業或資訊技能領域。
- (ii)碩士或博士等級-任何領域或研究課程。
F6嚴重疾病醫療費(Max-RM 6,000)
- 個人、伴侶、子女嚴重疾病的醫療費用。
- 嚴重疾病包括:愛滋病、帕金森、癌症、腎衰竭、白血病、心髒病、肺動脈高壓、慢性肝病、急性重症型肝炎、頭部創傷導致神經功能缺損、腦腫瘤或血管畸形、嚴重燒傷、器官移植手術和主要四肢截肢。
F7完整的身體檢查(Max-RM 500)
- 包含在F6的RM6,000限額中
- 完整的身體檢查指的是全身檢查。
- 個人、伴侶、子女全身檢查可減免最多500令吉。
F8 生活方式(Max – RM 2,500)
包括:
- (i) 購買書籍、雜誌、報紙和其他類似的出版物。
- 供自己,伴侶或孩子所購買的書籍,期刊,雜誌,報紙和其他類似的出版物(以硬拷貝或電子形式,不包括禁書)。
- (ii) 購買個人電腦、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
- 購買個人電腦的支出,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將獲得稅務減免。可供自己,伴侶或孩子使用(非生意用途)。
(iii) 購買體育設備和健身會員費。
- 供自己,伴侶或孩子使用的支出:
- (a) 購買任何運動器材(包括使用期限短的設備,如高爾夫球與羽毛球但不包括運動服)
(b) 健身會員資格。
(iv) 支付每月互聯網訂閱費
- 註冊在自己名義下的互聯網訂閱賬單。
F9哺乳器材(Max – RM 1,000)
(a)這項稅務減免只有有收入與擁有2歲以下孩子的女性納稅人可獲取:
(b)符合資格的餵養母乳設備包括:
- (i)擠奶器套裝和冰袋;
- (ii)母乳收集和儲存設備; 和
- (iii)冷卻器或袋子。
(c)這項稅務減免每2年可使用1次。
F10 安親班或學前教育費用(Max – RM 1,000)
- 報稅人把6歲以下的孩子送去在社會部註冊的兒童保育中心或在馬來西亞教育部註冊的幼兒園。
F11 SSPN儲蓄計劃(Max – RM 6,000)
納稅人幫孩子存入國家教育儲蓄計劃戶口(SSPN)的淨存款
F12丈夫/妻子減免或贍養費(Max – RM 4,000)
- 沒有收入的同住伴侶可減免4千令吉,支付給前妻的贍養費也可減免4千令吉。 (需有正式協議)
F14孩子養育金
F14a) 18歲以下,還在接受教育的兒女,每名可扣稅2千令吉。
F14b) 18歲及以上,未婚並且符合以下情況的兒女可扣稅8千令吉。
- (i)在國內大學或學院就讀(不包括大學預備課程)
- (ii)在國外接受學士或同等的教育課程(包括碩士或博士)
- (iii)有關教育機構必須獲得相關政府單位的批准
F14c) 殘疾兒女(Max – RM 6,000)
- 養育殘疾孩子的父母可扣稅額為6千令吉。若該名孩子在國內或國外升學,父母可享有的扣稅額高達1萬4千令吉。
F15人壽保險和公積金EPF (Max – RM 6,000)
- 支付人壽保險費和公積金(EPF)或其他經批准的計劃總減免額為6千令吉。
F16 私人退休金計劃PRS (Max – RM 3,000)
- 對私人退休金支付的PRS和保險費的總減免額為3千令吉。
F17教育或醫療保險(Max – RM 3,000)
- 教育和醫療保險費,總額減免限制為3千令吉。
F18社險保險(SOCSO)(Max – RM250)
- 繳交社會保險(SOCSO/PERKESO)最高減免額為2百50令吉。
報稅錯誤認知1:沒有報告額外收入
- 許多受薪人員在公司外賺取一些更多收入,但他們不報告額外收入,如租金收入,佣金,推薦費等。它將在哪裡填寫?
- 但是,你只需要在扣除成本後報告淨收入。
- 例如,租金收入可以扣除地稅,房屋保險費,維護費等中扣除,但家具或空調的設備成本不能扣除。
- 如果你有其他收入,請填寫“B3”,即“其他利息、折扣、保費、其他常規收入……”。
報稅錯誤認知2:所得稅表格報錯
- 擁有大量收入來源的納稅人往往無法區分他們報告的所得稅表格。
- 簡而言之,那些不做生意的人是呈報BE表格;
- 如果他們自己做生意,比如與朋友一起合夥開餐館,那些經商賺取的收入,應該提交給表格B。
報稅錯誤認知3:逾期報稅
- 許多納稅人喜歡在最後一刻報稅,甚至不能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納稅申報。
- 請記住,BE表格的納稅申報截止日期是4月30日;
- 提交表格B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 Form BE – 個人打工收入,沒做生意的– 4月30日之前(電子報稅在5月15日之前)
- Form B – 個人生意,俱樂部等– 6月30日之前(電子報稅在7月15日之前)
馬來西亞所得稅報稅截止日期, 請點擊以下鏈接查看▼
報稅錯誤認知4:沒呈報物質福利
- 對於某些雇主提供物質福利(benefit in kind)給員工,例如公司汽車,移動電話,支付住宿費的公司等,員工通常會忽略在提交納稅申報表時沒報告這些福利。
- 這些物質利益是屬於可徵稅收入,必須報稅。
- 此重大利益的總值,將在納稅人的EA表格“B”的第2項中註明,並且必須與其他收入一起輸入BE表格。
報稅錯誤認知5:沒有減稅證明
- 假如你的名下有租金收入,你應該在BE表格的B部分填寫“B2”,這是租金的合法收入。
- 當政府提供扣稅,納稅人也需要申請相關文件。
- 例如,購買書籍、電腦、父母的醫療費用等的收據證明。
報稅錯誤認知6:收據褪色
- 當官員去門口查稅時,當你非常有信心拿出已保存數年的收據時,你會驚訝地發現大多數收據都變為“白紙”而沒有任何墨水!實在太悲劇了……
- 納稅人可能知道他必須保留收據,但忽略了市場上的許多收據都是熱敏打印收據(thermal receipt),這些收據會褪色或不留字跡。
- 更合適的方法,是通過掃描或拍攝保存這些收據。
報稅錯誤認知7:免稅收入作為應稅收入
- 在估算納稅申報表時,一些納稅人錯誤地將一些補貼或福利視為應稅收入。
- 結果,他們變相支付更多的稅。
- 根據稅務局的資料,雇主提供的11項津貼,折扣或福利,每年都有權獲得指定的津貼。
- 例如,最高6,000令吉汽油補貼,藥品或兒童保育津貼達。
- 津貼總額將在雇主為納稅人準備的EA表格中單獨列出、最下面的「G」部分。
- 請注意,此欄中的金額不需要納稅申報表,也不必在BE表格中輸入。
報稅錯誤認知8:申請不受承認的捐款
- 並非所有捐款都可以扣稅,只有獲得政府批准的機構或基金會的捐款,才可以申領減免。
- 總額限制在累計收入的7%。
- 然而,一些納稅人沒有弄明白,有關捐款是否可以扣除,他們就申請捐款減免。
- 你如何確定政府批准的捐款組織?
- 如果捐款給經認可的機構或基金會,收據上將標有“受政府認可捐款機構”字樣。
查看有關機構是否獲得批准
請按照以下步驟查看該機構是否獲得批准:
第1步:登錄國稅局網站
- 你可以選擇右上角的英文版本。
第2步:選擇內部鏈接(Internal Link);
第3步:點擊右下角「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6)條文下的機構名單」(List of Institutions under Section 44(6) ITA 1967) ;
第4步:輸入相關信息,如州名,慈善機構或基金名稱。
報稅錯誤認知9:無法證明已經報稅
- 將提交電子納稅申報表和收據,以證明已報稅和繳納稅款。
- 但是,手動或郵寄納稅申報表的納稅人可能無法證明稅表已經提交和已繳稅。
- 因為稅務局不會發出“已收到”通知,要是稅表萬一寄丟了,納稅人麻煩大了。
- 除非納稅人已繳納稅款並保存了收據,就能證明稅款已提交。
報稅稅誤10:沒有保存收據記錄
- 納稅申報完成後,不要以為所有收據,保費報表和其他文件都可以隨意亂丟。
- 稅務局要求納稅人在提交納稅申報表後,保留這些收據和文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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